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函〔2019〕1号)规定,经各医保协议医疗机构申请,市医保中心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全科门诊医技、设施配备情况及区域布局合理性审查,拟将北京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七家医保协议机构纳入十堰市城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范围,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新增定点名单:
1、北京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澳门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3、建设大道社区卫生服务站
4、十堰市中医院朝阳北路诊所
5、南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6、方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7、金色礼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特医科:8629012)反映。
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