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市城区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0/30 1.8w 阅读 190 点赞

  市城区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相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市城区2020年度门诊慢性病(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病种

  (一)职工医保:共17个病种,分别为: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冠心病。

  (二)居民医保:共25个病种,分别为: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硬化症、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冠心病、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血友病、苯丙酮尿症。

  二、申报条件

  在市城区参保满一年以上。

  三、申报受理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地点

  (一)职工医保慢性病

  1、重性精神病患者限在市中医医院、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丹江口市精神病医院申报。

  2、其他16种门诊慢性病在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国药东风总医院中的就医医院申报。类风湿关节炎、高血压(极高危)、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重型肝炎和肝硬化可在市中医医院申报。

  (二)居民医保慢性病

  1、重性精神病限在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申报。

  2、结核病限在市西苑医院申报(可随时申报)。

  3、苯丙酮尿症限在市妇幼保健院申报。

  4、其他22种门诊慢性病在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茅箭区人民医院、市西苑医院、国药东风茅箭医院中的就医医院申报。

  五、申报资料

  1、患者社保卡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十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或《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见附件1、2)。

  3、近三年来与所申报门诊慢性病病种有关的市城区最高级别协议综合医疗机构、与门诊慢性病病种相关的具有国家重点专科的三级协议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依据,包括相关的住院病历首页、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申报资料已归入医院病案管理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标明病案号并加盖经治医院病情证明章。在外地住院的患者到国药东风总医院申报,医院级别应不低于三级综合医院的级别,所需申报资料相同。

  六、政策咨询电话

  城镇职工医保科:0719-8629015或8629016

  城乡居民医保科:0719-8629003或8878997

  市太和医院公共关系处:0719-8801584

  市人民医院医保科:0719- 8637199或8637627

  国药东风总医院医保科:0719-8268897或8272229

  市中医医院医保科:0719-8788200或8768507

  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医保科:0719-8266156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科:0719-8615108

  市西苑医院医保科:0719-8581248

  丹江口市精神病医院医保科:0719-5206189

  附件:1、《十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2、《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2020年职工慢病表(新).docx
附件:2020年居民慢病表(新).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