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医保局搬迁通告

2019/06/27 3.4k 阅读 121 点赞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办公环境,方便广大参保用人单位、市民办理医疗保险业务,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已于2019年7月1日搬至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办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地址:北京北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C区)自2019年7月1日(星期一)起正式对外办理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市民服务中心一楼C区医疗保险业务窗口具体分布:

(1)114号窗口负责受理1953年底前复退军人的医疗补助核算,异地就医安置登记等相关业务(特殊人群医保科),电话0719-8629012;

(2)115号窗口负责受理生育保险相关业务(生育保险科),电话0719-8629009;

(3)116号、117号窗口负责受理城镇职工(离休干部)医保相关业务(城镇职工医保科),电话0719-8629015;

(4)118号窗口负责受理各种费用的结算(结算科),电话0719-8629013;

(5)119号窗口负责受理个人账户转移业务(职工基金科),电话0719-8629008;

(6)120号、121号窗口负责受理城乡居民医保相关业务(城乡居民医保科),电话0719-8629003;

(7)122号窗口负责受理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工伤科),电话0719-8629011。

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城镇职工基金科、城乡居民基金科、结算科、办公室、财务科迁至市民服务中心九楼办公。

四、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查科(8629010)、信息统计科(8629000)暂留原地办公(宜昌路16号)。

特此通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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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