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01/09 4.7k 阅读 534 点赞

市委依法治市办: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筹规划,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为抓手,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步、新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法治医保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医保建设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印发了《关于成立“十堰市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十医保发(2019)64号]和《十堰市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医保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十医保组(2019)44号] ,提出了工作目标、责任、任务和措施、《十堰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十医保办文(2019)62号],明确普法工作新目标,全面推进规划实施把握普法工作新重点,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对接普法工作新特点,全面发挥医保职能创新普法工作新形式,努力促进依法治医保落实普法工作新任务,全力推进执法公开,提升普法工作新水平,开创医保工作新局面。

二、 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医保建设

    (一)清理规范性文件,规范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向市司法局上报了《十堰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法律法规依据情况》和《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上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情况》。为了规范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我局印发了《医疗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通知》[十医保发(2019)101号],对今后制定规范性文件做了严格的制定规范。   

(二)制定行政处罚的程序规范。市医保局是2019年年新组建成立的单位,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经过调研、草拟、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印发了《十堰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十堰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和执行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医保行政处罚程序,确保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医保行政处罚有了方向、标准和规则。

(三)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指导医保重大决策。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我们聘请了法律顾问,完善“事前防范为要、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促进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运行,依法开展医保工作。2019年法律顾问主要对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程序、自由裁量权使用、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指导、医保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培训等做了不少工作。市直医保系统的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有了不同程度提高和提升。

(四)规范医保行政处罚,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原十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未实施行政处罚,对医保违规行为尤其是对协议医药机构实行《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到目前为止各级也未制定相应的自由裁量权规则和标准。为了规范医保行政处罚,成立了“十堰市医疗保障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分别于2019年8月、12月召开了三次案审会议。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正在对张湾区艳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五)部门联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部署和要求,联合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组织联合专班对两定机构开展联合大检查,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2019年1-11月,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42家,处理723家,违规金额729.83万元。其中,364.84万元,违约金365.6万元,行政罚款62.39万元。其中对郧阳中学医务室欺诈骗取居民医保问题、市参保居民王永春个人骗保问题。依规进行了司法移交,

(六)积极配合,查处重大案件。根据有关部门反馈举报人和记者暗访市西苑医院套取医保基金问题的线索,2019年配合省医保局前往该院进行督导,并同步进行调查工作。经对医院的收支账目、业务开展量、医保结算、药品出入库、诊疗服务费等数据进行了录盘,查看封存2018年下半年财务凭证20多本,调取2017年、2018年医院业务数据库和财务数据库数据;同时调取市医保西苑医院同期结算明细及支付帐。省医保局经调查比对后,认定西苑医院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随后向省有相关部门移交,省相关部门批转后由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侦办。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七)推进行政指导,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参保单位、参保个人的审批事项、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对办事流程、证明材料再一次进行了梳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十医保发(2019)66号],确定了工作目标,采取了主要措施,集中一批办事窗口,取消一批证明材料,缩短一批办事时限,简化一批办事流程。现在又实行了综合柜员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效率质量的新期盼,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满意度。

(八)送法下乡,助力“三大攻坚战”。城乡居民医保尤其是精准扶贫工作,医疗保障责无旁贷。一方面努力完善好医保政策,一方面做好扶贫帮扶工作,一方面送法下乡,促进和提升扶贫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2019年12月,我局领导带队,干部参加,法律顾问为主到房县扶贫村开展了“市医保局<服务大局普法行>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宣传了医保相关政策。

三、加强法制学习,推进全民守法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印发了《十堰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确定了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行动计划和领导分工;在办公室走廊醒目位置制作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牌;在局中心组会议上组织普法学习、领导班子会议上组织法律知识学习、在支部主题教育和支部学习会议上安排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学习内容等;组织开展了法治教育宣传培训活动;12月3日组织干部参加了市司法局开展的全市“宪法宣传日”活动。

(二)积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工作。局机关编制16人,目前持证执法人员12人,其余4名同志的执法证件办理已上报市司法局,纳入2021年换证工作。为了加强法治医保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能力,印发了《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十医保办发(2019)50号],明确了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政策法规科和经办机构负责法治学习的同志经常在工作QQ群提醒干部职工登录“无纸化干部在线学习”,指导参加考试平台操作注意事项。市医疗保障局机关16人,2019年全市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中,我局参考率100%,及格率100%,平均分98.13分。

(三)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根据国家、省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方案和会议精神,在今年4月份开展了十堰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各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等主要场所建立宣传阵地,围绕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等内容进行宣传。活动月期间,共张贴海报1000余份、播放视频1500余次、LED宣传347处、发放宣传折页2万余份。同时,在十堰市政务平台——云上十堰上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有奖竞赛答题活动,有超过50000人参与答题。在十堰日报、十堰晚报、云上十堰等公众媒体上发布有奖投诉公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动员全市群众共同参与,举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医保扶贫和社会救助领域骗取医保行为,最高可获取10万元奖励,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

四、下一步法治工作的方向

2020年,我局将法治医保建设纳入全局工作重点部署,超前规划,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全局工作始终。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提升改革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创新全市医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懂法、用法工作环境。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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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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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