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享受2019年职工医保住院二次补偿、公务员医疗(企业补充)补助以及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返还金额的公示

2020/05/10 6.2k 阅读 187 点赞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十堰城区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十政发[2009]30)号精神,现将享受2019年职工医保住院二次补偿、公务员医疗(企业补充)补助、异地安置等长期居住外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返还金额及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11日至17日共7天,如有疑问,请与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结算科联系(电话:8629013),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已发放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其社会保障银行账户。

二、社会保障卡未发放(含社保卡挂失)或者有社会保障卡但享受人死亡需要更换银行账号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农行十堰人民路支行(地点:三堰太和医院对面)办理领取手续,联系电话:8899515。

1、享受人本人领取的,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账户。

2、享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银行账户以及受托人身份证。

3、享受人死亡,其夫(妻)代领的,提供户口簿、代领人身份证、享受人死亡证明。

4、享受人死亡,其子女代领的,提供户口簿、继承关系证明、代领人身份证、享受人死亡证明。



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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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