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管发〔2015〕22号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东风公司分中心,汉江集团办事处,各县市办事处、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325号)的规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调整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 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当年缴存 | 0.35 | 0.35 |
上年结转 | 1.35 | 1.10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各分支机构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中心财务会计科。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