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

2015/12/10 3.1k 阅读 483 点赞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法规;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行政执法;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全面管理和核算;

5、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和缴存职工的个人贷款;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和归还;

7、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8、承办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完成市委、市政府指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市直管理部、张湾管理部、茅箭管理部,武当山办事处、丹江口市办事处、郧阳区办事处、郧西县办事处、竹山县办事处、竹溪县办事处、房县办事处共11个决算单位。

二、11个决算单位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初收入预算数1896.79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2180.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按规定范围和标准调增的人员经费、竹溪办事处业务办理大厅(含办公用房)购置经费,以及调减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指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初支出预算1896.79万元,本年支出决算2352.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发放了2013、2014年津贴、补贴;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29.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参公人员财政拨款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数多2.4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中心机关参公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2.2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数9.2万元多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中心机关参公人员公积金。

四、11个决算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11个决算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践行勤廉节俭,加强经费支出管理,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经费支出预算47.65万元,支出决算36.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9.85万元,决算数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7.8万元,决算数28.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