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2015/06/28 1.6w 阅读 383 点赞

十公管办发〔2015〕11号

东风公司分中心,汉江集团办事处,各县市办事处、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5〕196号)的规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调整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当年缴存

0.35

0.35

上年结转

1.85

1.6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贷款期限

利率(%)

贷款期限

利率(%)

1-5年(含5年)

3.25

1-5年(含5年)

3

5-30年(含30年)

3.75

5-30年(含30年)

3.5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15年6月2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仍执行原利率至2015年12月31日,不分段计息。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二)2015年6月28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各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中心财务会计科。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