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医疗保障统计监测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保障统计调查制度》落地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30号)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统计工作提示要求,我局多措并举,不断夯实医疗保障统计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医疗保障统计工作质量,大力提升医疗保障统计服务能力,为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实施。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等方面予以支持。统筹安排并认真做好各类报表的布置、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医保部门负责同志专门听取统计编报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机构设置,配齐充实人员。明确牵头责任科室,明确统计工作联络员。保持责任科室和专人稳定性,设置AB岗,确保统计工作不因某一人因客观原因不在岗导致统计工作停滞。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切实做好各级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举办统计专项培训班,努力建设一支工作责任心强、职业道德好、综合业务素质高的统计队伍,适应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四、加强部门配合,协同整体推进。对医保基金监管情况、长期护理保险情况、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运行情况、医疗保障机构和队伍情况、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基本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情况等表格由业务部门责任科室审核上报。统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主动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完成本级报表数据审核填报。对可疑数据,统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查找问题,共同解决问题。
五、加强考核通报,及时反馈问题。根据《十堰市医疗保障统计工作考核方案》定期对各县(市、区)、本级业务部门报表及时性、准确性进行通报,并将统计报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医保综合指数考核。
六、加强法制宣传,坚持依法统计。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防范和惩治医疗保障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十堰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环境,坚决维护统计工作权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持依法依规统计,确保中央、省、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从法制上保障统计工作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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