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市民政局拟于近期启动档案整理服务外包项目询价工作。现就询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十堰市民政局2023年度档案整理服务外包
2.项目实施期限: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项目
3.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承诺书)
2.从事档案整理服务工作一年以上从业经验(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
4.申请单位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及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为准。)
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4.询价单送达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3年 4月 26日09:00时
十堰市民政局办公室
5.询价评定成交标准
本项目为询价方式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申请单位询价单报价均为唯一报价,资格条件合格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单位。
6.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十堰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 波
电 话:0719-8651357 传 真:0719-8117139
7.报价要求:
申请单位对档案整理、电子条目录入和文件扫描等工作的单价进行报价,报价应保证六个月内有效,项目总价以项目终验时根据实际总量进行核算。
8.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内容:
申请单位编制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申请单位资格要求相关文件;
②单位法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单原件。
以上文件一式两份,请于询价截止时间前,密封后邮寄至市民政局办公室。(收件人:张波;收件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市民政局办公室;邮编:442000)。
附件1:十堰市民政局2023年度档案整理报价单(样表)
十堰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