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十堰市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通告

2023/04/11 1.3w 阅读 91 点赞

经查,下列3家社会组织2020年度、2021年度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自通告之日起,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相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应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9-8117968)

十堰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撤销社会组织名单.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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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