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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湖北省四项便民利企措施之四丨统一延长疫情期间车辆原号牌保留期限

2023/03/17 1.5w 阅读 17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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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四项便民利企措施之四丨统一延长疫情期间车辆原号牌保留期限

日期: 2023-03-17

   来源: 十堰交警

不少车主们在去年疫情复工后

会第一时间处理

去年遗留的车驾管业务

想为新一年的“启程”打好基础

近期就有车主向交警蜀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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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底疫情期间,我的车辆注销时间过了两年,车辆号牌号码还能保留吗?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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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便民利企相关要求,切实减少前期疫情防控给群众办牌办证带来的影响,进一步保障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为企业纾难解困,1月18日,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推出4项便民利企措施。

措施之四:

延长疫情期间车辆原号牌保留期限


对于截止日期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车辆号牌业务需保留车辆原号牌的,原号牌保留期限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小知识链接: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