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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划定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五条“红线”

2026/03/25 1.9w 阅读 470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筑牢公众饮食安全防线,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3月23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醒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对全市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提出明确要求,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网络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十堰市网络餐饮行业实际,从资质合规、原料管控、人员管理、包装配送、合规经营五个方面作出具体规范,划定食品安全“红线”。

在资质合规与信息公示方面,《告知书》明确要求,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含小餐饮经营许可),拥有固定实体经营门店,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须与许可内容保持一致,严禁“无证”“套证”“假证”“一证多店”等违法违规行为。网店名称应与实体门面招牌统一,不提供堂食服务的经营者须在平台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同时,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模式,确保视频监控覆盖食品加工关键环节,让消费者直观了解餐品制作过程,实现“阳光后厨”可视化监督。

原料管控与加工规范是食品安全的核心环节。《告知书》强调,经营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商,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原料。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的操作规范,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同时,严禁在操作区外制作食品或委托他人加工,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人员健康与环境整洁方面,《告知书》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进行晨检,工作期间穿戴整洁衣帽,保持个人卫生。经营者须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水平。后厨需分区明确,完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定期清洁消杀,保持环境整洁,餐厨废弃物要分类存放、及时清理,杜绝卫生隐患。

针对包装配送环节,《告知书》明确,经营者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积极推行不可复原的“食安封签”,有效防范配送过程中的餐品污染。自行开展配送业务的,须对配送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规范管理,定期清洗消毒配送容器;对有保鲜、保温、冷藏、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在合规经营与监督配合方面,《告知书》倡导经营者践行“反对餐饮浪费”理念,在平台明确标注餐品分量、规格,积极推广“小份菜”“半份菜”,严禁设置不合理起送价、强制捆绑销售等诱导过度点餐的行为。同时,要求经营者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存在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此外,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实行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鼓励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形成“监管+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立即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该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线上监测与线下核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网络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守护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记者 吴楠 通讯员 顾乙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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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