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大力开展创业培训的指导意见

2014/07/08 2.3k 阅读 512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定点就业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开展青年创业培训8000人、新增就业3.1万人暨2013年市政府十件实事的目标任务,迅速在全市掀起创业培训的高潮,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现就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扩大创业培训参训范围

鼓励各类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全市高校年度内毕业生(含省内外户籍)在十堰创业的有创业要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鼓励全市各类高校联合市内符合创业培训条件的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二、突出创业培训主要内容

(一)初次创业人员的创业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创业理论培训。主要进行创业意识、创业基础知识和有关经济法规教育。内容包括:(1)创业意识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教育;(2)市场经营、税务知识、财务知识、工商管理知识、公关知识以及创业案例分析;(3)申办个体、私营企业操作实务等。(4)投资收益与财务管理、项目确定与风险评估、创业计划与开业准备等。

2、模拟实训。创业模拟实训是指学员在讲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在虚拟商业环境中,进行企业创建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创业活动的学习与演练的过程。模拟实训主要包含创建企业、经营和管理企业。

创业创建的基本内容是:创业者自我认知、创业项目选择、企业选址、创业团队组建、企业法律形态选择、创业资金的筹集和创业计划制定等。

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市场营销、采购和存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生产服务管理等。

3、咨询辅导及服务。主要针对学员在实际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和服务,包括为学员在企业员工档案存放、开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调整营销策略、申请小额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

(二)创业初期人员参加改善和扩大企业的创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市场分析与战略规划;

2、成本预算与营销策划;

3、资金规划与销售管理;

4、创业成败案例分析;

5、专家咨询指导等。

三、探索创业培训灵活模式

(一)创业培训可采取SIYB模式(创办、改善企业)或其他模式。创业培训课程应以理论辅导与模拟实训相结合,通过组建团队与架构公司、项目确定与公司注册、市场分析与战略规划、成本预算与营销策划、资金规划与销售管理、财务培训与财务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评估、创业计划与开业准备等模块的训练,提高创业者的素质和能力。

(二)创业培训形式应灵活多样,可采取集中授课、专家现场咨询和案例分析相结合,也可通过收视远程培训节目与实地参观考察相结合,还可以邀请创业成功者介绍经验和体会,使学员掌握创办企业必备的基础知识,提高学员解决实际问题和经营决策的能力。培训结束后可以依托企业或社会组织创办培训学员沙龙、联谊会或企业商会等形式为学员提供交流平台。

四、明确创业培训实施程序

(一)制定创业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前,必须按班次制定《创业培训项目计划》,对创业培训的全过程作出系统安排,包括理论教学、模拟实训、咨询辅导的时间安排、教学目标和授课要求等,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十堰市创业培训项目申请确认表》,连同《十堰市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创业培训计划书》一式两份报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

(二)项目申报确认。

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培训机构项目申报后,于4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培训机构,同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创业培训必须使用规范的创业培训教材,做到人手一套。

(三)全程检查。培训实施过程中,监管部门应坚持每班必查的全程核查制度。

(四)验收评估。结业验收时,监管部门应对创业培训全过程形成的资料以及学员制定的“创办企业计划书”或“改善、扩大企业计划书”和专家教师评价意见进行检查验收,并作为培训成果的考核依据。

(五)台账登记。定点培训机构必须按班次建立创业培训实名制台账,作为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创业培训台账》一式两份,劳动就业管理局和培训机构各留存一份。

《创业培训台账》包括创业培训项目申报确认书、项目计划书、学员花名册、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培训结业证复印件、学员“创办、改善、扩大企业计划书”、学员创办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五、做好创业培训师资认定

(一)市、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要积极整合行业专家、创业培训师、优秀企业家以及创业成功人士,组建创业导师团,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队伍,积极探索实行市内、县内培训师派遣交流制度。

(二)申请参加创业师资培训班,应向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同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创业培训教师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创业培训教师应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创业培训教学管理交流和学术活动。

六、严格创业培训规范管理。

创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培训对象免费参加。对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参训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市、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负责创业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创业培训补贴的初审;人社部门负责创业培训的管理、指导和培训补贴的公示与审核;财政部门负责创业培训补贴的复核及拨付,并加强资金的监管。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十堰市创业培训目标任务分解计划

十堰市创业培训目标任务分解计划

地 区

青年创业培训任务

十堰市

8000

市直

2600

丹江

800

郧县

800

郧西

600

竹山

600

竹溪

600

房县

600

张湾

600

茅箭

600

武当山

200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900

十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900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

400

十堰市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40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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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