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通知

2014/08/14 1.5w 阅读 176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4】3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学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条例》贯彻了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总结了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对事业单位普遍适用的人事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是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人社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各项要求上来。

二、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组织各级人事管理干部学习《条例》,对《条例》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进行深入、细致的解读,熟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提高依法管理、依规办事的思想认识和水平。各事业单位要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单位学习计划,组织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广大职工关注的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要学细、学透,在学习原文的基础上组织座谈交流。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绩,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部门要把《条例》的精神落实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各项工作中,认真落实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聘用、考核和培训、奖励和处分等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对照《条例》,对以前制订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文件进行清理,凡与《条例》不符的,要迅速废止或修订完善。要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4】3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综合管理、监督检查职责,强化责任,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要按照《条例》各项制度规定,自觉规范和改进人事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努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市人社局将于今年11月份以前,对《条例》学习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