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十堰市-汉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共同体(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5日印发了《十堰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教师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本建设实施方案的背景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措施、建设周期等进行说明。
一、建设实施方案的背景与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决定启动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2021年8月印发《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12月,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第二批湖北省教师教育共同体(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23〕17号),十堰市-汉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共同体项目入选立项建设。
实验区的建设旨在打造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持续推动十堰基础教育和汉江师范学院高质量发展。提升十堰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实验区的建设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二、建设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实验区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创新教师教育体制机制,构建政府统筹、汉江师范学院引领、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参与的教师教育体系,推进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深度融合、共建共享;建立汉江师范学院、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深度合作、共同培养培训教师的新机制,实现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发展一体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新型教师队伍,推动十堰市基础教育和汉江师范学院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目标任务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践行教师教育新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理念,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加强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训练;二是构建校地协同新格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汉江师范学院建立紧密联系机制,在人才培养、发展规划、智库建设、人员培训和资源设施方面深度合作。三是优化教师发展新体系。通过实施一系列教师培养、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实现教师培养培训贯通新模式:将汉江师范学院作为十堰基础教育教师培养的摇篮和培训的基地,实现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职前与职后一体化贯通。五是探索教师评价改革新途径。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辅助和赋能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为教师教育教学提供及时有效的反馈。六是建立学教研用融合新机制。探索解决基础教育发展难题。聚焦“双减”和基础教育改革,定期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讨活动,进一步充实基础教育资源和教学案例库,形成一批优质教研成果。
四、建设实施方案的主要措施
主要从10个方面来开展实验区建设工作。一是建设十堰市师德教育实践基地;二是设立“汉江师范学院教师基础教育服务站”;三是设立“十堰名师驻汉江师范学院工作坊”;四是设立“十堰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五是设立“汉江师范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学校”;六是组建十堰卓越教师培养实验班;七是实施“十堰优师计划”;八是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九是成立十堰教师教育改革专家团队;十是定期举办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论坛。
五、建设实施方案的建设周期
通过4年的建设周期,组织专家研讨十堰创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确定思路和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顶层设计,明确改革目标任务等,完善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支持实验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改革实验成果,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