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依据和背景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决扛牢“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政治责任,全力营造环境面貌更加整洁、水质环境更加干净、市容秩序更加规范、绿化景观更加优美的城市环境,我委认真研究,组织牵头起草了《“美丽十堰,我们在行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征求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进行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同意后,我委提请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方案》进行审查与审核,认为《方案》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决策部署,目标指标设置总体合理,重点任务清晰明确,保障措施扎实有力,具备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经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了审核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总体考虑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正确认识和把握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性,结合我市实际,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精准对接美丽中国建设部署要求,立足十堰市自然条件和发展基础,着力探索符合十堰市情、体现十堰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坚决扛牢“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政治责任,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美丽十堰”专项活动。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上到下成立水质保障中心和水质联合巡护工作队,各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强大合力,为“美丽十堰”专项活动提供坚强后盾、坚实基础。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先行。在环境质量、垃圾分类、水质提升、市容秩序、绿化景观等重点领域,在常态化开展精细化管理的同时,启动和建设一批专项工程,如“城市客厅”“全市一个停车场”等,实施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示范项目。
四是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引导全民树牢生态意识、低碳意识以及共同缔造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美丽十堰”工作的氛围,努力打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新鲜”的居住环境。
三、主要框架
《方案》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目标。主要阐述“美丽十堰,我们在行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二)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分别为:
1.狠抓环境质量提升,全域美化环境面貌。
2.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源头促进垃圾减量。
3.推动水质净化提升,助力打造“碧水城市”。
4.强化市容秩序治理,持续优化城乡容貌。
5.精细管养绿化景观,着力提升城市颜值。
(三)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二是组织全民行动,强化共同缔造。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工作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