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2017年7月1日又施行了《中医药法》,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中医药在防治传染病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总体部署,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丰富、中药及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潜力巨大等优势,促进我市中医事业和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和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202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鄂中医通〔202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十堰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
二、重点内容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及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富集的优势,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把十堰建设成中医药强市。主要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4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提出了四县一市三区均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区),并在此基础上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的目标要求。建立以武当中医药集团为龙头,县级中医院为县域中医药医疗中心,二三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综合治疗室和中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打造“15分钟中医药服务圈”等具体工作,促进我市中医药工作步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行列。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提出了八项重点任务,即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强化中医药政策保障支撑、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监督考核、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分启动部署、组织创建、迎接考评三个阶段,对每个阶段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进行了限定,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强化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围绕创建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