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2年4月26日,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2022年9月1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堰加快建设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成势见效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十堰市2023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十堰市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三份文件于2023年初着手起草,3月11日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6个重点市直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建议,3月13日前收集反馈意见,其中6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11个市直部门提出修改意见。我局结合各地各单位反馈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于3月13日呈报市政府审定。
三、主要内容
总方案中包含了2023年十堰市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的三个实施方案,提出了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明确了三大实施方案的主要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措施也进行了细化分解,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的工作内容。
(一)关于2023年度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情况
经过对近年来及2022年环境质量的分析,初步明确了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由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暂未下达我市2023年度水、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各县市区的地表水断面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具体考核指标暂未下达,拟于省定目标确定后另行发文下达。
1、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II类标准;纳入全市水环境质量评级的市控及以上4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3.18%以上;17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2、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解决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确保2023年,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达到省定考核目标要求,且优于2022年水平,NOx和VOCs减排完成省定目标。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力争保持100%。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健全,水质保持稳定。完成30个新增建制村环境整治和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0%。
(二)关于2023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的主要工作任务
1、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共计8项主要工作任务32条工作措施。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主要包括强化流域分区环境管控、严格限定产业准入门槛。二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三是全力保障饮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四是以神定河、泗河、浪河流域为试点,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五是加强官山河、犟河、竹溪河、马栏河、天河、剑河、苦桃河水污染防控。六是加强库区水环境风险管控。七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主要包括加强生态用水保障、推进岸线整治修复、严禁非法采砂、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八是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主要包括完善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进企业达标整治。
2、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主要是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和深入实施六大专项行动。一是围绕坚决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分别明确每项标志性战役的攻坚目标和攻坚措施。二是聚焦我市大气污防治突出短板,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攻坚提升行动、重点行业绩效提级攻坚提升行动、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提升行动、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攻坚提升行动、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攻坚提升行动、重点涉气企业执法攻坚提升行动,每个专项行动明确了攻坚的重点。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共计6大领域项13项主要工作任务18条工作措施。一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主要包括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农膜、秸秆等资源化利用效率不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聚焦农村改厕覆盖不足、管护机制不健全、粪污处理不达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不足、设施及配套管网存在不正常运行,农村黑臭水体存量未减等问题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健全、垃圾分类推行力度不足的问题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二是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主要包括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三是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主要包括聚焦群众吃得安全、住得安心问题,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动态监管、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四是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主要包括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五是聚焦新时期国家对新污染物治理的新要求,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六是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主要包括持续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