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

2016/10/19 1.8w 阅读 225 点赞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法规;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行政执法;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全面管理和核算;

5、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和缴存职工的个人贷款;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和归还;

7、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8、承办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完成市委、市政府指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市直管理部、张湾管理部、茅箭管理部,武当山办事处、丹江口市办事处、郧阳区办事处、郧西县办事处、竹山县办事处、竹溪县办事处、房县办事处共11个决算单位。

二、11个决算单位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324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1.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401.17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决算总支出3242.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355.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886.89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2015年财政收入决算数2841.38万元

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16.1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津补贴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45.44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160.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参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维护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1490.22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公积金业务的归集、提取、贷款、执法、宣传、业务培训、审计、公示、扩面、业务监管、稽查工作经费、档案升级及管理费、网络运行维护、律师诉讼及聘请律师顾问费等业务成本支出和各县市办事处办公楼租赁费、业务服务大厅用房购置费、精准扶贫、招商引资、更新完善消防设施及档案达标升级等项目支出及不可预见费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1053.18万元,主要用于除机关参公人员以外的10个预算单位人员的津补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及女职工卫生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75.41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缴纳人员公积金。

(三)支出决算表

2015年支出决算数2355.66万元

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万元,项目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津补贴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45.44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63.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参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维护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109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1万元,项目支出990.22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公积金业务的归集、提取、贷款、执法、宣传、业务培训、审计、公示、扩面、业务监管、稽查工作经费、档案升级及管理费、网络运行维护、律师诉讼及聘请律师顾问费等业务成本支出和各县市办事处办公楼租赁费、业务服务大厅用房购置费、精准扶贫、招商引资、更新完善消防设施及档案达标升级等项目支出及不可预见费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95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78万元,项目支出457.34万元,主要用于除机关参公人员以外的10个预算单位人员的津补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及女职工卫生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1万元,项目支出5.52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缴纳人员公积金。

5、其他支出3.1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324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1.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401.17万元。

2015年决算总支出3242.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55.6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23万元,其他支出3.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86.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355.66万元

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万元,项目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津补贴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45.44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63.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参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维护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109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1万元,项目支出990.22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公积金业务的归集、提取、贷款、执法、宣传、业务培训、审计、公示、扩面、业务监管、稽查工作经费、档案升级及管理费、网络运行维护、律师诉讼及聘请律师顾问费等业务成本支出和各县市办事处办公楼租赁费、业务服务大厅用房购置费、精准扶贫、招商引资、更新完善消防设施及档案达标升级等项目支出及不可预见费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95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78万元,项目支出457.34万元,主要用于除机关参公人员以外的10个预算单位人员的津补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及女职工卫生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1万元,项目支出5.52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缴纳人员公积金。

5、其他支出3.1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数900.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0.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11个预算单位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95.88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修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52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职工的医疗费用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11个决算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11个决算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践行勤廉节俭,加强经费支出管理,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支出决算28.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9%,接待人数880人,87批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公务用车保有量12台,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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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