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联网结算实在太方便了!以前工伤医疗费用需要全额垫付,还要准备病历、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现在只需用工伤认定书和本人社保卡在协议机构治疗,出院时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真是太高效了!”十堰市茅箭区的一位尘肺病老工伤职工由衷感慨。
近年来,市社保局在城区内全面推行工伤保险费用联网结算。即已认定为工伤且符合结算条件的职工,到工伤协议机构结算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只需承担自费部分医疗费用。目前在城区内已全面实现工伤职工于城区内工伤协议机构住院和门诊工伤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保障了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今年4月1日起,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也正式启动。工伤职工到异地试点医院治疗和外地工伤职工到本地试点医院治疗也可直接进行工伤联网结算。
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改变了以往费用要先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垫付,再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再报销的程序,避免了单位经办人和工伤职工来回跑腿,提高了经办效率,降低了企业垫付压力,有效地解决了工伤职工“报销烦”“垫资难”的问题。
目前,十堰市城区工伤联网结算协议机构一共有23家。工伤联网结算上线至今,已结算工伤医疗费89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