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拟取消四家医药机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的公告

2021/12/08 1.2w 阅读 64 点赞

    根据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拟取消十堰经济开发区赵咏武诊所等4家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视其放弃申辩等相关权利。  

    1.十堰经济开发区赵咏武诊所  

    2.十堰经济开发区任文群白浪中医诊所  

    3.十堰经济开发区景福白浪中路诊所  

    4.十堰经济开发区福寿康大药房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稽查科 0719—8629010)

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