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6年年度入库纳统工作开始了!

2026/11/03 城事通编辑部 6.0k 阅读 487 点赞 查看原文


十堰市2026年年度入库纳统工作现已开始!企业发展再上新量级,入库纳统的脚步别落下,谁要入?何时入?为啥入?本文把疑问和顾虑一次说清。

 一、先对号:企业达到入库标准了吗?

“入库纳统”指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或限额标准后,被依法纳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联网直报体系,成为统计部门正式统计的调查单位,各专业入库申报标准如下:

专业

申报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有资质的建筑业

持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且有实际经营活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限额以上零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部分服务行业规模以上法人单位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行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投资法人

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二、算算账:入库纳统到底有什么意义?

 对于城市发展来说,“一套表”调查单位规模是衡量地区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其数据对全面如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着关键推动作用。

 对于企业自身来说,成功入库是企业实力和信誉的“金名片”,借助国家统计平台,可以更权威地展示企业形象,扩大影响力。

入库纳统不是“可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拒绝提供统计资料、迟报或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别担心:数据保密有法律底线,申报流程不复杂

不少企业听到“入库纳统”第一反应是三个担心:数据会不会泄露?填报会不会增加负担?入库后会不会引来更多监管?

对此,统计部门的回应是明确的:统计机构对企业报送的数据负有法定保密义务;各地普遍提供“一对一”申报辅导和上门服务;入库后增加的填报工作,在统计制度框架内是标准化、可预期的,并不等同于“多一套监管”。配合基层统计人员完成核实,把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呈现出来,后续的填报工作并没有想象中复杂。

四、快行动:现在就可以做的两件事

第一,对照上文确认本企业营收或资质是否已达标准。不确定的,直接联系属地乡镇(街道)统计人员或行业主管部门,请对方帮忙判定。

第二,提前整理基础材料。核心材料通常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提前备好,申报时一次通过的概率更高。

2026年年度入库分两批,别错过窗口:

第一批申报截止2026年11月13日前

第二批申报截止2026年12月25日前。

如对入库标准、材料或流程有疑问,欢迎致电属地统计机构。

茅箭区  0719-8787757      张湾区  0719-8519867

郧阳区  0719-7228655      郧西县  0719-6229516

竹山县  0719-4221926      竹溪县  0719-2726456

房  县  0719-3224393    丹江口市  0719-5221276

经济技术开发区  0719-8319032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0719-566135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