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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44个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标准5月1日起下调

2026/04/24 1.9w 阅读 66 点赞

近日,十堰市发改委正式发布通知:从5月1日起,城区44个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标准全面下调。其中,30个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长由30分钟延长至1小时,24小时连续停车最高收费从20元降至18元,新能源车免费停车时间延长至2小时。火车站北广场、太和医院等市民常去的停车场均在调整之列。

30个停车场免费1小时,24小时最高降2元

此前,有市民在“网上问政”平台建议优化调整我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对此,市发改委迅速回应,按照“降低上限,低价从低”原则,启动收费标准优化调整。

根据新规,火车站北广场等30个政府定价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长从30分钟延长至1小时。这意味着市民短时办事、接送亲友,基本可以免交停车费。同时,24小时连续停车最高收费标准下调:中小车由20元降至18元,大车由25元降至20元。

新能源车更受惠:免费2小时,24小时18元封顶

新能源车主迎来双重利好:免费停车时间从1小时延长至2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同样按中小车18元封顶。此外,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残疾人专用车辆等继续免收停车费。

医院患者停车有专属福利:门诊4小时免费,住院全免

针对医院停车收费问题,新政实行差异化精准定价。太和医院等7家医院停车场,门诊患者凭当日就诊记录,可在指定停车场享受前4小时免费;住院患者凭相关凭证,住院期间免费停车。非就医车辆免费时间仍为30分钟,避免挤占医疗资源。

学校停车场因设在校内,为维护校园安全,免费时间维持30分钟不变。

新政如何出炉?吸纳市民5条核心建议

市发改委介绍,此次调价经过成本监审、多方座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在2025年11月至12月的征求意见期间,共吸纳“延长免费时间”“新能源车免费2小时”“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等5条核心建议,最终形成“群众可接受、停车场可持续”的方案,并经市政府审定通过。

5月1日起执行,无人值守停车场也要落实优惠

新标准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各停车场必须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入口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无人值守停车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优惠政策落地,防止“机器不认账”。

此次调价涉及44个停车场,包括火车站北广场、太和医院、人民公园、体育中心等市民常去的场所。市民如遇违规收费,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 周珍)

火车站北广场停车场等44个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停车场名称

类型

详细收费标准

1

火车站北广场停车场

交通枢纽类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2

汉十高铁十堰东站广场停车场

交通枢纽类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3

十堰武当山机场停车场

交通枢纽类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4

市科学技术协会停车场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5

市蔬菜种子服务中心停车场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6

十堰传媒中心停车场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7

市农业农村局停车场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8

十堰市市民服务中心和京东路地下停车场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9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停车场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10

十堰市体育中心停车场

文体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11

市博物馆停车场收费

文体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12

六堰体育馆停车场

文体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13

十堰奥体中心停车场

文体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14

十堰市美术馆

文体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15

东风汽车博物馆停车场

文体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16

市青少年宫停车场

文体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17

紫霄大道紫园停车场停车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18

文华路宏科停车场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19

胡家产业园公寓停车场(东益大道10号)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20

普林工业园停车场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21

百二河地下停车场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22

京东路综合体停车场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23

浙江路城市体育公园停车场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24

神定河农贸市场地下停车场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25

市人民公园停车场

景区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26

四方山南门停车场

景区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27

四方山植物园停车场

景区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28

牛头山森林公园及附属景区艳湖公园停车场

景区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2元、大车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29

武当山太极之夜附属停车场

景区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30

武当山遇真宫景区停车场

景区停车场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31

十堰市太和医院停车场

医院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32

十堰市人民医院停车场

医院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33

国药东风总医院停车场

医院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34

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停车场

医院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35

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停车场

医院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36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停车场

医院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37

张湾区人民医院停车场

医院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38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内停车场

学校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39

湖北医药学院校内停车场

学校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40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停车场

学校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41

汉江师范学院校内停车场

学校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42

东风高级中学校内停车场

学校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43

郧阳中学停车场(北京北路地下停车场)

学校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44

茅箭区致远学校校内停车场(仅限办公场所停车场)

学校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生关注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