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发改委正式发布通知:从5月1日起,城区44个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标准全面下调。其中,30个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长由30分钟延长至1小时,24小时连续停车最高收费从20元降至18元,新能源车免费停车时间延长至2小时。火车站北广场、太和医院等市民常去的停车场均在调整之列。
30个停车场免费1小时,24小时最高降2元
此前,有市民在“网上问政”平台建议优化调整我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对此,市发改委迅速回应,按照“降低上限,低价从低”原则,启动收费标准优化调整。
根据新规,火车站北广场等30个政府定价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长从30分钟延长至1小时。这意味着市民短时办事、接送亲友,基本可以免交停车费。同时,24小时连续停车最高收费标准下调:中小车由20元降至18元,大车由25元降至20元。
新能源车更受惠:免费2小时,24小时18元封顶
新能源车主迎来双重利好:免费停车时间从1小时延长至2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同样按中小车18元封顶。此外,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残疾人专用车辆等继续免收停车费。
医院患者停车有专属福利:门诊4小时免费,住院全免
针对医院停车收费问题,新政实行差异化精准定价。太和医院等7家医院停车场,门诊患者凭当日就诊记录,可在指定停车场享受前4小时免费;住院患者凭相关凭证,住院期间免费停车。非就医车辆免费时间仍为30分钟,避免挤占医疗资源。
学校停车场因设在校内,为维护校园安全,免费时间维持30分钟不变。
新政如何出炉?吸纳市民5条核心建议
市发改委介绍,此次调价经过成本监审、多方座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在2025年11月至12月的征求意见期间,共吸纳“延长免费时间”“新能源车免费2小时”“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等5条核心建议,最终形成“群众可接受、停车场可持续”的方案,并经市政府审定通过。
5月1日起执行,无人值守停车场也要落实优惠
新标准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各停车场必须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入口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无人值守停车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优惠政策落地,防止“机器不认账”。
此次调价涉及44个停车场,包括火车站北广场、太和医院、人民公园、体育中心等市民常去的场所。市民如遇违规收费,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 周珍)
火车站北广场停车场等44个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停车场名称 | 类型 | 详细收费标准 |
1 | 火车站北广场停车场 | 交通枢纽类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2 | 汉十高铁十堰东站广场停车场 | 交通枢纽类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3 | 十堰武当山机场停车场 | 交通枢纽类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4 | 市科学技术协会停车场 |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5 | 市蔬菜种子服务中心停车场 |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6 | 十堰传媒中心停车场 |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7 | 市农业农村局停车场 |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8 | 十堰市市民服务中心和京东路地下停车场 |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9 |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停车场 | 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10 | 十堰市体育中心停车场 | 文体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11 | 市博物馆停车场收费 | 文体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12 | 六堰体育馆停车场 | 文体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13 | 十堰奥体中心停车场 | 文体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14 | 十堰市美术馆 | 文体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15 | 东风汽车博物馆停车场 | 文体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16 | 市青少年宫停车场 | 文体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17 | 紫霄大道紫园停车场停车 |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18 | 文华路宏科停车场 |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19 | 胡家产业园公寓停车场(东益大道10号) |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20 | 普林工业园停车场 |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21 | 百二河地下停车场 |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22 | 京东路综合体停车场 |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23 | 浙江路城市体育公园停车场 |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24 | 神定河农贸市场地下停车场 |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25 | 市人民公园停车场 | 景区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
26 | 四方山南门停车场 | 景区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27 | 四方山植物园停车场 | 景区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28 | 牛头山森林公园及附属景区艳湖公园停车场 | 景区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2元、大车3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29 | 武当山太极之夜附属停车场 | 景区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30 | 武当山遇真宫景区停车场 | 景区停车场 | 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31 | 十堰市太和医院停车场 | 医院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
32 | 十堰市人民医院停车场 | 医院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
33 | 国药东风总医院停车场 | 医院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
34 | 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停车场 | 医院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
35 | 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停车场 | 医院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
36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停车场 | 医院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
37 | 张湾区人民医院停车场 | 医院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中、小型车辆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门诊患者凭就诊记录,当天可在医院指定停车场免首4小时停车费;住院患者可凭住院相关凭证在住院期间免费停车。 |
38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内停车场 | 学校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39 | 湖北医药学院校内停车场 | 学校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40 |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停车场 | 学校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41 | 汉江师范学院校内停车场 | 学校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42 | 东风高级中学校内停车场 | 学校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43 | 郧阳中学停车场(北京北路地下停车场) | 学校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
44 | 茅箭区致远学校校内停车场(仅限办公场所停车场) | 学校停车场 | 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中小车3元、大车4元收取;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8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