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公司分中心、汉江集团及各县市办事处、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建金[2014]171号)文件要求,现就十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下调至3.75%。
请各分中心、县市办事处、管理部按本通知执行。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