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并办理就业登记的。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如我市A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2023年公司招用了8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8人均办理了就业登记,A公司可以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补贴金额16000元(A公司8000元、8名高校毕业生每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