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政策解读

惠企利民政策 | 就业类⑰ 10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助来啦,快来申领吧!

2023/11/08 1.2k 阅读 110 点赞

一次性就业补助

有条件的地方,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如A先生是陕西省延川县人,2023年5月到我市某企业工作,企业与之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属首次来鄂就业人员;B女士是十堰市郧阳区人,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广东省工作,2023年8月回到十堰在某企业工作,企业与之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属外省返乡就业人员。以上2人均可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个人来鄂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经审核公示后,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2人的银行账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