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政策解读

惠企利民政策 | 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023/07/27 1.9w 阅读 456 点赞
享受对象及范围:

1.各类企业对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可申请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

2.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保费且申请时处于就业状态),按每吸纳1人给予奖补;

3.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并办理就业登记的中小微企业;

4.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执行至2023年底)。

所需材料:

《十堰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十堰市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申请表》、《十堰市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申报表》、劳动合同复印件(吸纳高校毕业生不需要,可查询社保缴费记录)、企业银行账户、退役证复印件、工资发放明细银行流水(仅扶贫奖补用)、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卡号(仅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用)。见(十人社发〔2021〕31 号)

享受标准:

1.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按每吸纳1人补贴 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3.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4.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可申请 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经办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或网上(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提供纸质申报资料的需加盖公章。

2.审核: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比对初审,吸纳对象的就业失业登记、脱贫人员身份、社保缴费记录信息在系统内核查。

3.拨付:在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批,按规定将补助直接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联系方式:

 线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线下受理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张湾区张湾区高端装备工业园科技研发中心812室8518092
茅箭区重庆路536A茅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789595
经济技术开发区汽配城广州路27号政务服务中心8312828
丹江口市丹江口市车站路30号5210208
郧西县郧西县康富大道70号6227291
竹山县竹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西区7024225218
竹溪县竹溪县人民北路11号2729862
房县房县就业培训中心35号3楼3205329
郧阳区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75号7231305
武当山特区武当山特区草店路2号566155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