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总体部署,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丰富、中药材及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潜力巨大等优势,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十堰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中医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对于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助力健康十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目标任务、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基本普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助力推进健康十堰建设。提出了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特色服务能力、人才队伍、产业融合、中西医协同、中医药科技创新、中医药文化发展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基层“国医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中医药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提出了八大方面的具体内容。即:建设突出特色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促进健康的独特作用、促进中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大力传播武当中医药文化、健全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的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财政投入及医保支撑、强化人才保障、强化监督管理等4个方面,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建立机制,促进十堰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