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某公司诉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案件,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戴静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局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和科室1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中,各方依照法定程序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及辩论,市人社局局长戴静和法律顾问认真倾听原告诉求,对认定工伤决定作出的依据和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在最后陈述发言环节,戴静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庄重承诺。人社部门将以案为鉴、主动作为,加大人社领域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十堰市人社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常态,出庭率达100%。此次“一把手”积极应诉,做到“出庭又出声”,体现了人社部门的责任担当和法治意识。今后,市人社局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法治建设为引擎护航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