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5/02/23 3.7k 阅读 286 点赞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6号)精神,在广泛推荐、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基础上,拟推荐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街道办事处公园社区、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2个集体评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拟推荐阿卜杜海拜尔·杰力力(湖北医药学院讲师、十堰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文化政策教育培训班教师 维吾尔族)、刘胜(中共十堰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 讲师 汉族)2名个人评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0719-8640811   0719-8654933  

来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市行政中心B栋8003室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十堰市市民服务中心B栋19楼2007室

中共十堰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       十堰市人社局

2025年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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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