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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2/01/12 1.6w 阅读 419 点赞

2021年,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引,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为依据,以“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现将我中心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全面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中心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归集执法科具体实施法治工作,各分支机构具体配合当地政府和中心各项普法工作。

二是深入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根据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工作重要内容,与业务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落实到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计划当中。

三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逐步规范集体决策程序,推行重大问题讨论决定票决制,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四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中心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服务类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形成权力事项清单后报市委法治办备案。对审批权力行使、自由裁量权设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权利义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估,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利益冲突。

五是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今年按照市司法局《十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司通〔2021〕18号)文件要求,对中心在编在岗职工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专项清理,组织14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

(二)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1、及时召开中心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今年中心党组组织学习《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法治建设工作4次。

2、利用法治培训会、专题学习讲座等活动载体,结合“以案释法”工作,开展邀请专家讲、班子成员讲、主题党日讲,通过集中学法与个人自学、学法治理论与法律条文、学国家法与部门法、学本地普法文件精神、观看普法专栏等形式,系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住房公积金执法诉讼法律风险防范等相关内容。1月22日下午,中心邀请中心法律顾问、济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霍喜莲作住房公积金执法及诉讼法律风险防控专题法治辅导。4月22日下午,邀请中心法律顾问、济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10月14日下午,邀请中心法律顾问、济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霍喜莲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教育培训会。11月26日下午,邀请市人大预算检查组成员杨长生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条例》专题辅导讲座。12月6日下午,邀请中心法律顾问、济同律师事务所胡宏武作主题为“从细微处学宪法”的专题辅导宣讲。11月29日至12月4日期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关注“十堰普法”微信公众号,参与法律知识有奖挑战赛,并将答题情况进行内部通报。通过参与宪法知识竞赛,检测中心干部职工宪法学习成果。

3、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作风建设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警示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集体宪法宣誓、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不断增强系统职工依法行政意识。6月29日,在庆“七一”暨党史知识竞赛活动中,时任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胡建明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宪法集体宣誓。12月6日下午,中心结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了宪法集体宣誓。

4、积极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学习和统一考试,组织中心81名学员进行学法用法在线学习,不定期督促学员及时修够学分,确保全员年底参加考试率达到100%,考试成绩优秀率达到90%以上。

(三)聚焦社会热点,提高普法实效

利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法律六进、行风热线等活动载体,宣传中心法治建设工作的内容措施、进展和成效,推介住房公积金便民惠民现行政策,普及我市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规章制度。

在五月份政策宣传月活动中,中心围绕“发挥公积金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主题,深入社区、楼盘、工业园区等地,联合各承办银行和房地产开发商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推广我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宣传公积金便民、惠民、降低企业负担的举措,促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住房刚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作用。

12月3日下午,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勋军带领中心志愿服务队及中心法律顾问来到包联社区建设大道社区,结合创文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宪法宣讲,向周边群众发放宪法知识宣传单,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倡导社区居民知法、用法、尊法、守法。宪法宣传周期间,中心各县市区办事处联合承办银行在当地繁华地带举开展宪法宣传暨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过往群众宣讲宪法知识,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四)强化行政执法,维护职工权益

1、认真受理职工的电话投诉和上门投诉,及时回复中心门户网站投诉、政务网投诉、市长热线投诉以及12329转交的网民投诉等,对网上的投诉建立登记台账记录,做到痕迹化管理。今年我中心多次受理湖北银矿、创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峰阁人力公司等单位职工投诉,经过上门调查取证、发放催缴函、约谈公司负责人、移交司法机关等,均已得到妥善处理。据统计,全年共受理上门投诉12件,电话投诉29327件,网络投诉688件,案件办结率、投诉回复率100%,群众满意度99%。

2、持续推进清欠清收工作。中心梳理了全市非公企业欠缴明细表,指定专人逐一进行催缴。针对拖欠严重的单位,全面清理全市欠缴、断交、未建制单位花名册,通过电话催缴、发函催缴、座谈促缴、上门执法等形式,督促单位及时补缴、建缴。截至12月中旬,中心累计对2919家欠缴单位下发了催缴通知,追回欠缴金额5.36亿元。

3、开展治理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防范意识。中心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骗提骗贷专题学习,学习四部委《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文件,提高干部职工甄别骗提骗贷行为能力。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联系电视台、报社,及时通过官方平台将各类政策法规以及打击骗提骗贷工作相关通知进行公开;通过QQ、微信等媒介以及公众场所大型电子屏进行宣传;在日常归集扩面、催缴以及创文活动中发放宣传页,并当面讲解相关政策来宣传,向广大市民发放打击骗提骗贷行为宣传单。三是加强内审稽核,防范资金风险。中心不定期开展业务自查,针对历史年以来办理的提取、贷款业务进行抽查,发现骗提骗贷问题线索,深入查找管理漏洞。

4、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利用“法律六进”、“创文”、“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载体,通过张贴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网站发布扫黑除恶专项通告、印制和发放“打击扫黑除恶行为的通告”等多种形式,反复宣传打击扫黑除恶工作,既提高了市民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也营造出打击骗提骗贷的高压态势;同时每月按时向省住建厅报送《公积金领域黑恶线索摸排通报表》。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决策参谋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中心今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为中心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中心和湖北济同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台账,规范法律顾问工作。

二是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厘清法律关系,综合考量多方权益,为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规范性文件、协议合同以及法律文书的起草进行审核、修改,为办理业务中的疑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据统计,今年来共出具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意见书20份,回复电话咨询200余次,参与专题事项讨论3次,发放律师函 99份,代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诉讼案22起,有效促进了重大、复杂涉法事项的妥善处理,提升了中心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协助普法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全年共开展法治专题讲座4次,组织2次法院旁听庭审,参与1次创文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中心干部职工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意识,不断促进中心各项工作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今年来,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法治工作,中心未发生过信访上访案件,也未发生过刑事案件,在法治建设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职工在普法学习上重视不够,只注重本行业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忽视了其他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个别干部职工在学法用法上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存在被动学习的问题,主要依赖于单位组织的法治培训与学法用法硬性要求。

3、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宣传教育载体需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4、行政执法工作还未全面铺开,部分非公企业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由于疫情影响、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执行主体不明确等因素,在催建催缴执法工作中遇到一些阻力,对普及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一定影响。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下一年度,我中心将继续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工作理念,把法治十堰建设与业务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的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好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2025年)》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助力法治十堰建设再上新台阶。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1、继续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

2、继续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作用。一是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法律顾问,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和降低行政成本的积极作用。二是中心所有涉及法律方面的业务以及中心起草的重要政策、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均需请法律顾问进行研究、讨论、评估和答疑;三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畅通政府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邀请法律顾问列席中心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四是法律顾问为系统职工免费提供相关法律咨询,解答业务办理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五是法律顾问通过用微信、讲座、交流等形式,分享法律法规相关信息,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修改、制定等重大决策事项,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公众参与、法律顾问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程序,确保中心各项工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5、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一是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列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项目,要严格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建立“先论证、后起草”的工作机制。二是扩大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范围,在单位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前进行意见征求工作时,要深入基层、兼听各方意见,找准事关公积金创新发展大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系统研究,科学合理设计。三是切实把好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一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6、大力开展骗取骗贷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与公安、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联网核查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人的各类信息,提高甄别办理要件真伪的能力,依法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7、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主动进行行政执法公示,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事项和法定程序等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全面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记录仪等载体,采取纸质、电子等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送达、归档管理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三是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对按照程序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由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通过行政执法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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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