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
为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以师德建设促进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氛围,牢固树立十堰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塑造一支师德高尚、敬业乐业、知识渊博、爱生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推动我市师德建设工作再上台阶。
二、目标任务
逐步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敬业、崇尚美德呈现新风貌。建立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形成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完善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引导全市中小学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教师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职业光荣感。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教师队伍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改革创新,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三、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和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借鉴兄弟市州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教育、宣传、监督、奖惩、考核"五位一体"师德师风建设机制。
1、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座谈会、主题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加强警示教育,引导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自学中华传统文化、教师艺术修养等。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每月要精选师德学习专题,把教师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民族宗教政策、党规党纪及监察法规、疾病防控等纳入教师全员学习内容。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师德师风宣传,加强校园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师德师风中的应用,推进“互联网+法制宣传”行动。通过广泛开展研讨、交流、演讲、论坛等活动,引领教师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定教书育人的理想信念,做“四有”好老师。
3、九月份为全市“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组织开展“立德树人”主题教育活动,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结合教师节庆祝和表彰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开展优秀教师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载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发现和培育先进师德典型,宣传和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以身边典型带动身边教师,以身边事迹影响身边教师,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5、健全师德惩处制度。对各校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学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优化师德考评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核评价体系、方式和指标,完善自我评议、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同行评议、学校评议等多元评议制度。完善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教师遵守政治思想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规范、为人师表规范的情况,考核结果要与考核对象本人见面,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核制度管用好用实用,切实起到导向引领作用。
7、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核心,实行师德考核与登记相结合,将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师德师风档案,作为教师职业生涯的重要记录。
8、严格结果运用。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并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等制度挂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师德师风"五位一体"监督体系。
9、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成立师德师风督查小组,深入基层,明察暗访,设立师德师风投诉公开电话,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事必查、查实必究。各地各校要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向家长发放师德师风评议卡或调查问卷,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等组成师德师风监督员,加大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力度,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广泛争取社会的支持。
10、建立问题报告机制,对本地本校出现的师德师风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检查组织单位。
11、各地各校每学期至少要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问题警示教育活动。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工作,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使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要密切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和教师需求,切实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夯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肃查处一批师德失范教师,着力培养一批立德树人典型,不断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突出问题。
12、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13、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探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建立师德教育基地,作为青年教师、班主任、党员干部培训、学习、交流、体验场所;组建市、县两级“师德典型人物数据库”,成员作为市、县教师师德教育兼职教师,承担师德培训任务。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