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6年度十堰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申报参加2026年度十堰市中、初级职称评审和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含职称转评),且未在2024年、2025年度取得相应专业合格水平能力测试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专业范围见附件。
二、测试内容
水平能力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发展状况及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与水平,公共基础知识(含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时事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知识)等。
三、测试方式
1.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为闭卷笔试,其他专业中、初级水平能力测试为闭卷机考,考试科目为一科。
2.定向申报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学校结合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综合考察形成测试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也可自愿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各学校考核测评方案及结果须在校内公示,同时报所在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和教育局备案。
3.党校、技校、中职学校教师中初级水平能力测试采取“说课评教+考核”方式开展,各校结合实际拟定“说课评教”方案,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测试结果须在校内公示,当年有效。
4.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水平能力测试通知另行发布。
5.拟在省直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湖北省各高级评委会办公室要求参加测试,具体要求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相关高评委网站查询,以免错过报名及考试时间。
6.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规定,符合免试条件的,可免于参加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的流程完成报名后,按时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
2026年3月30日8:00—4月10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
网址为:https://rsks.shiyan.gov.cn/ks/#/home
(二)网上缴费
2026年3月30日8:00—4月11日24:00期间,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缴费标准按鄂财综发〔2011〕32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相关规定执行,初级20元/人,中级50元/人,高级100元/人。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6年4月17日9:00—4月24日24:00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四)参加考试
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以免影响考试。电子身份证、纸质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报考须知
1.报考专业、级别应与申报评审的职称专业、级别一致,否则不能作为所申报专业和级别职称的水平能力依据。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片。考生填报信息错误的,测试成绩无效;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测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缴费前可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经缴费确认后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5.水平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水平能力测试为名举办的培训、辅导、助学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测试结果及使用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中、初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线按百分制计算不低于60分,合格率不超过90%;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线按百分制计算不低于60分,合格率不超过80%。测试结果可通过“十堰市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模块查询,成绩合格者不发放合格证书,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测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省职改办公布的相应系列申报要求的,不能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评审。
咨询电话:0719-8650722、8665733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