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暂停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受理的公告

2025/04/16 1.2w 阅读 444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需求,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3号)有关规定,优化医保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在此期间,全市暂停受理医药机构新增医保定点申请(列入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基层公共卫生机构的除外),并同步暂停受理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医保服务权限的申请(含住院、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等涉及医保基金支出项目)。

暂停时间自2025年4月15日起。恢复时间待省、市医保资源配置规划优化完成后,再另行通知。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