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到期复审的公告(第二批)

2025/11/17 1.4w 阅读 500 点赞

十堰市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21号)以及《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十医保发〔2023〕44号)有关要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到期人员需进行复审。若复审未通过或待遇资格到期后未提出复审申请的,病种待遇即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为避免影响本人门诊慢特病病种报销待遇,请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提出门诊慢特病待遇复审申请。

目前市本级有110人无法联系,现将第二批名单公示如下,请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复审。市本级联系电话:0719-8628009,请注意分辨,谨防电信诈骗。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20251113日    

附件:需公示名单第二批(市本级).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