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市医疗保障局评估,现将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1月9号到1月15日。
附件: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机构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市医疗保障局评估,现将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1月9号到1月15日。
附件: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机构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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