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出台了推动经济稳健发展“30条”接续政策,其中,从支持企业稳岗留工、鼓励企业吸纳用工等方面提出了6条举措,“真金白银”助力市场主体稳就业、促发展。
大力开展“以训送工”。鼓励职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与企业签订培训用工协议,培训合格后输送到协议企业上岗并达到稳定就业条件的,可最高按120%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促进培训、就业有效衔接。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送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在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用人单位与新增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对2023年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022年末水平的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分别按1万元/家、2万元/家、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促进企业稳岗留工。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企业更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将2023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额度提高部分贴息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政策执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
吸引来鄂留鄂就业。2023年一季度首次来鄂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吸引更多人来湖北建功立业。
实施金融助企稳岗。会同中国银行十堰分行积极推进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符合条件特别是用工达到一定规模且保持稳定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便捷审批通道申请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支持企业稳岗扩就业。
政策出台后,市人社部门及时跟进,迅速将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采取政策宣讲进企业、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大数据信息比对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早落地早见效,确保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和劳动者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