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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察科:“三个强化”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

2023/07/23 1.3w 阅读 424 点赞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保障广大缴存职工切身利益,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多管齐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攻势。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群、媒体报纸、宣传海报、访企入户等方式,多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增强缴存职工对“骗提骗贷”违法行为的认识,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共同营造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同时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结时限等业务知识的宣传,让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知政知情,不受非法中介组织的蒙蔽和误导。

强化内控,防范风险隐患。采用“机控﹢人防”的模式,加强推进信息共享,依托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在线预警功能,不断提高受理人员对相关证明材料的甄别能力、提取贷款行为真伪的判断能力和骗取骗贷走势的分析能力,围绕骗提骗贷典型案例深入研讨,分析骗提骗贷行为发展趋势和规律,强化业务人员识别风险、规避风险的能力和意识。同时注重源头防控,完善政策机制,不断规范提取、贷款业务流程,严格把控审批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相关材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预防骗提骗贷情形发生。

强化惩戒,依法严厉打击。一是从源头做好日常动态化线索摸排防控工作,发现骗提骗贷行为立即现场扣押证据,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重点业务领域进行自查,重点对大额提取、异地购房、一套房屋多次交易等风险易发的提取和贷款业务进行“复盘”审查,严防骗提骗贷行为发生。二是对违规缴存、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一经查实,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五年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并按规定向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及其所在单位移送,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三是依法追缴骗取骗贷资金。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依法依规采取发送追缴函、约谈、冻结账户等形式责令限期全额退回骗提骗贷资金。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以审计整改为抓手,持续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利益,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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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