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申报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5/11/05 2.0w 阅读 203 点赞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50号)要求,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参与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各县市区、各市直学校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集中评审。现将拟推荐申报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十堰市教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19—8699857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719—8699829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0719—8699822

附件:

     附件1 推荐申报2025年湖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doc

     附件2 推荐申报2025年湖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doc


十堰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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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