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政策解读

好消息!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将报销

2019/12/24 1.8w 阅读 387 点赞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医疗费用负担,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印发了《十堰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方案》规定,“两病”的保障对象为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

  《实施方案》要求,“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使用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时按50%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高血压250元/年,糖尿病300元/年(均含门诊统筹)。患者购药时须优先选用医保目录内的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品和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现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住院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已纳入医保和健康扶贫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继续执行现有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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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