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第二批市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公示

2025/04/24 1.9w 阅读 450 点赞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培训管理,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实施,帮助退役军人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和《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5〕3号)要求,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确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对全市公开征集、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机构进行审核确定。现对符合条件拟确定为第二批市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6家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来电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事实清楚,具体明确,并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19-8768598(机关纪委)。

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第二批市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名单

序号

承训机构名称

1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

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4

十堰市亨运驾校有限责任公司

5

十堰光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6

湖北惠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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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