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美好心灵 呵护健康成长
关于开展2024年十堰市中小学艺术浸润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务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十堰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十教组发〔2021〕1号)文件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守护美好心灵、呵护健康成长”2024年十堰市中小学艺术浸润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参与,并通过实施学校艺术教育浸润行动,全面提升学生艺术综合素养,守护学生心灵健康成长,培养阳光、自信的时代新人。
附件:2024年十堰市中小学艺术浸润活动方案
十堰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2024年十堰市中小学艺术浸润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以推进我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守护学生心灵健康成长为指导,以艺术浸润作为教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十堰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十堰教育电视台
三、活动主题
守护美好心灵 呵护健康成长
四、参与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和教师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节目上报要求
1.活动节目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格调清新高雅,符合时代主旋律,真正能够体现艺术教育发展水平和关爱心理健康理念。
2.提倡自编自创、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编排精致的原创活动节目。
3.活动节目类型以声乐(通俗、民族、美声等)、舞蹈(现代舞、民族舞、芭蕾舞、模特等)、歌伴舞、曲艺(小品、相声、快板、戏曲、情景剧、朗诵等)、体育舞蹈(健美操、韵律操、绳操、球操、武术操等)为主;集体项目人数不少于20人,节目时长在5分钟以内(情景剧、语言类节目7分钟以内)。
4.为充分展示全市艺术浸润成果,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至少推荐5个优秀文艺节目参与选拔;市直各学校至少推荐1个优秀节目参与选拔,通过选拔后参加正式演出。
(二)活动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前
2.彩排及演出时间:2024年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活动地点
另行通知
(四)活动报名
各地各学校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艺术浸润活动节目报名表》,报送至所属县(市、区)教育局;由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遴选出优秀节目后,将电子版节目报名表和节目视频资料于11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175263377@qq.com,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597891945。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六、活动奖项设置
1.优秀创作创新奖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原创节目及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一等奖若干名。
2.其它优秀奖项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优秀节目、优秀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
3.最具网络人气奖
所有参演节目将在十堰教育电视台官方视频号进行展播,并评选出最具网络人气奖若干名。
七、活动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在组织参加活动的过程中要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演员服装、道具、乐器等自备。
(三)活动节目背景视频、音频合并制作的文件需在彩排前一周拷贝至活动节目组。
(四)所有参加活动人员要服从组委会的指挥,严格按照组委会要求彩排和演出节目。
(五)所有参加活动人员的交通、住宿、饮食及安全工作由参演单位负责。
(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艺术浸润活动节目报名表
演出单位 | |||
节目名称 | 节目时长 | ||
演员姓名 | 表演人数 | ||
指导教师 (不超过3名) | 联系电话 | ||
节目形式 | 原创节目( )非原创节目( ) | ||
( )学生节目 ( )师生节目 ( )教师节目 | |||
节目类别 | (请在节目类别前括号内打勾) 声乐:通俗( )民族( )美声( ) 舞蹈:现代舞( )民族舞( )芭蕾舞( )模特( ) 歌伴舞:( ) 曲艺:小品( )相声( )快板( )戏曲( )情景剧( )朗诵( ) 体育舞蹈:健美操( )韵律操( )绳操( )球操( )武术操( )其它(自填) | ||
节目主题及内容简介 | |||
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推荐意见 | 签字(盖章): | ||
注:请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将电子版节目报名表和节目视频资料于11月25日前发送至组委会邮箱175263377@qq.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59789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