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三批住房补贴的通知

2024/08/20 7.5k 阅读 523 点赞

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人才〔2019〕4号)《十堰市城区人才住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十人才〔2019〕6号)规定,拟为我市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发放住房补贴,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请购房补贴对象:我市经过人才层次认定的2019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且目前继续在我市城区工作,同时在我市城区没有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没有入住本市人才公寓,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已享受我市其他住房政策的人才不得再次申请。

2.申请租房补贴对象:我市经过人才层次认定的2019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且目前继续在我市城区工作,租房期间没有享受购房补贴、未入住本市人才公寓、没有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和我市其他住房政策,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补贴最多可领36个月,已领取过租房补贴但未满36个月,且未领取过购房补贴的可继续申领。本次租房补贴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申请购房补贴的需提供:《十堰市城区人才购房补贴申领表》(附件1)一式三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护照(或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购房合同》《不动产查询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申请租房补贴的需提供:《十堰市城区人才租房补贴申领表》(附件2)一式三份;房屋租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式三份;房租交易记录(收款证明或银行、微信、支付宝等网上交易截图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对个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内部公示,签署意见后报市人社局。报市人社局资料主要包括:

单位审核情况说明,《十堰市城区人才购房补贴汇总表》(加盖公章)《十堰市城区人才租房补贴汇总表》(加盖公章),申报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人才的个人申报资料(个人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已审原件)。

(三)初  审

市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主要对申请人员的资格、等次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市人社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复审。

(四)审  批

市住新局复审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批。

(五)发  放

市人社局根据市委人才办审批意见,按规定将住房补贴拨付至补贴对象个人社保卡账户。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含PDF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学  

联系电话:0719-8116397

电子邮箱:57588212@qq.com

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8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