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十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市政府拟编制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公开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征集范围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属于市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电话:0719-8109155 邮箱:sysfjlfk@163.com
传真:0719-8663510
通信地址:十堰市人民北路47号市司法局,邮政编码:442000。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