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以及《十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实地评估及评估委员会评审,确定了十堰市2021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予公示:
一、4A级社会组织:
十堰智翔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二、3A级社会组织:
十堰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十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
十堰市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十堰沧浪绿道环保服务中心
十堰米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三、2A级社会组织:
十堰市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
十堰智勇商务技能培训学校
十堰武当武术团
十堰市武当三丰武术学校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评估复核委员会申请复核,反映情况要求内容明确具体,实事求是。联系人:陈佐青,电话:0719-811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