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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入选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

2024/06/25 1.2w 阅读 421 点赞

近日,民政部公布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名单,确定天津市和平区等108个单位为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其中,湖北省武汉市、十堰市、黄石市、襄阳市入选。

近年来,十堰市救助管理站紧紧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救急难工作要求,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照亮流浪乞讨人员返“家”之路。救助阵地全面提档升级。投入资金2400余万元,按照国家一级站标准,新建市救助管理站,面积6400㎡、设计床位200张,已全面完成建设,2024年7月将投入使用,发挥国家区域中心站作用,实现优质救助服务“惠本市、带周边”。救助服务全域优化创新。坚持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实施救助服务“双百工程”“零点行动”,持续拓宽快速发现、信息上报、人员转运渠道,有效健全流浪乞讨救助服务体系。上半年,全市累计救助1803人次,其中站内救助753人次,街面临时救助1050人次。救助管理全程科技赋能。打造“智慧寻亲工作室”,联合公安、卫健、城市管理、大数据等部门,建立区域性DNA、指纹、人像等要素数据库,运用数字化信息系统,实时监测、远程调度,实现救助服务系统集成、高效便民。近年来,全市救助机构累计成功寻亲人数达423人。

此次试点为期两年。通过试点,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功能的区域性救助中心。依托区域性救助中心探索形成一批救助管理区域一体化新模式新机制,总结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板。(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市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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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