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结果的公示

2025/09/08 1.2w 阅读 202 点赞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2023〕1号)、《湖北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鄂教基〔2023〕7号)和《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鄂教基〔2025〕3号)等文件精神,十堰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9日—9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十堰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匿名或假冒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19-8699829 

电子邮箱:jjk420301@126.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件:十堰市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公示.xlsx


十堰市教育局

2025年9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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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