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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引流+冒充公安” 电诈黑手伸向中小学生

2026/05/18 6.0k 阅读 16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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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引流+冒充公安” 电诈黑手伸向中小学生

日期: 2026-05-18

   来源: 平安十堰

网络游戏已深度融入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

游戏虚拟皮肤、限定道具

更是孩子社交、休闲娱乐的一部分

不法分子正是紧盯未成年人

这一心理特点和消费需求

“免费皮肤”“赠送游戏账号”等为诱饵

辅以“账号涉嫌违规,不转账就追究责任”

等恐吓话术

诱导孩子隐瞒家长、操作手机远程操控转账


案件回顾


“帮忙练号即有报酬。”手机网游“超自然行动组”的公共聊天频道里,这样的广告频繁滚动着。湖北武汉13岁的冰晴(化名)假期在亲戚家玩耍时,这句话把她的好奇心和对零花钱的向往一下子勾了起来。

冰晴添加了广告发布者为好友。没想到,屏幕背后,一张“游戏代练+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的诈骗网络已悄然布局。最终,冰晴不仅没挣到零花钱,还按对方指令,用父亲手机发出红包1.2万元,这笔钱全部流向境外。


游戏公屏里的“赚钱”陷阱 


对于冰晴来说,从添加对方好友的那一刻起,骗局之门就已打开。

很快,对方通过了好友申请,却嫌游戏内聊天不方便,顺势把她引向了哔哩哔哩的私信对话。

商定“游戏代打报酬25元”后,对方发来一张带有“闲鱼”logo、实为伪造的“闲鱼平台已付款”截图,声称可扫描二维码提取报酬。

冰晴扫描二维码后,手机页面跳转至一个高仿的“闲鱼官方客服”对话框,让她没想到的是,她马上接到了“客服”劈头盖脸的严厉批评:“系统检测到你是未成年人,你的操作失误已经导致平台损失6万元。”“客服”称已报警,待“警方介入”处理,如果不配合,冰晴的父母将会“被抓起来坐牢”

冰晴紧张不已,在该“客服”的指引下,添加了“杨警官”的QQ号。这位假冒的“警官”使用语音恐吓,反复强调事态的严重性,要求她必须“配合警方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紧接着,“唯一的解决方案”被抛了出来:用冰晴父亲的手机,加入指定的群聊,通过发红包的方式来进行“安全验证”和“账户解冻”

按照指令,冰晴向群聊中发送了共计1.2万元的红包。她的异常转账行为引起了父母注意,其母亲随即报警。


专为中小学生“量身定制”的骗局


冰晴的遭遇,只是众多同类案件的缩影。“骗子太懂孩子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网络保护部负责人陈强在分析大量收到的咨询案例后,发现11至13岁的在校学生是这类案件的受骗高发群体。“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有了一定的手机操作能力,对公检法的敬畏出自本能,自身心智尚未成熟。”陈强说。

他梳理了此类网络诈骗的主要套路:


与游戏、社交深度融合


以“免费送游戏皮肤”为诱饵,遇到迟疑的玩家,通过视频出示仿冒司法机关人员的证件,形成心理震慑,最终胁迫未成年人开启屏幕共享。


涉及追星场景的诈骗案


常见的模式是,不法分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明星后援团”“核心粉丝群”等虚假信息,诱导未成年人添加QQ或微信,后以“泄露隐私需赔偿”为由,引入虚假“警察”予以恐吓,引诱转账。


“假警察恐吓+屏幕共享”


骗子往往利用未成年人不敢告诉家长的心理,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陈强说:“一旦开了这个功能,你在手机上输入的每一个密码、收到的每一条短信验证码,骗子在屏幕那头都看得一清二楚。”



面对骗局,传统的治理模式显得捉襟见肘


首先是平台监管有盲区。诈骗信息虽多在短视频平台公开区域发布,但实质性沟通迅速转移至私信或第三方社交软件,“私信内容涉及隐私,平台难以实时审查;且骗子使用批量账号,封禁一个,立刻换号重生”。

其次是家庭监护有漏洞。家长很难做到24小时盯守孩子,很多家长对孩子上网行为监管不严,孩子使用的手机未开启青少年模式,支付账户保管不当;亲子沟通不畅,孩子遇到困难后不敢求助。


如何斩断伸向孩子的网络诈骗黑手?


多方人士给出了系统性建议。

家长必须筑牢“物理防线”。武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官王鼎一认为,首要“管住手机,从源头切断风险”,他建议,家长务必保存好手机支付、锁屏与银行账户密码,条件允许时实行“专机专用”,孩子的手机上不保留任何资金软件,不绑定任何账户。同时,关闭免密支付,开启转账信息提示,设定延时到账,管好验证码。“任何短信验证码绝不告诉孩子,这是底线。”

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生呼吁,要让孩子牢记:公检法机关绝不会线上办案、绝不恐吓扣款、绝不索要密码、验证码。学校应开展情景模拟演练,引导孩子遇到恐吓后不隐瞒,加强家校协同预警。

督促平台完善未成年人专属反诈风控模型,强化对“公安”“涉案”“冻结”“屏幕共享”等关键词的监测与弹窗预警;严格管控未成年人陌生私聊、转账、共享屏幕等高危行为;快速封禁涉诈账号、清理引流信息;加强监管,完善未成年人账号保护机制。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方面,责任必须落在平台而非家长或儿童身上。”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印度金德尔全球大学印中研究中心创始主任张文娟认为,对未成年人的数字保护责任应从“家长端”转向“平台端”,从“事后响应、用户担责”转向“事前预防、平台负责”,平台在设计阶段,就应消除伤害源。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警务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