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组合工具,促进居民消费、激发民间投资。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系统推进政策落地见效。近日,本报记者就相关政策内容采访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
记者: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需求不足等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扩大内需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持续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提升居民消费意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设立专项财政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形成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发力、相向而行的政策合力。政策包括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设备更新贷款贴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等,以及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精准聚焦扩大消费和激发民间投资两大方向。
记者: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有哪些调整?
答: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主要实现了贴息领域拓展、贴息标准提高、经办机构增加。
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由经办机构识别其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取消之前消费领域限制)。同时,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在提高贴息标准方面,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
此外,经办机构在原有经办银行基础上,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居民在上述期限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消费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记者:服务业经营主体可享受哪些贷款贴息政策?
答: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更好释放服务消费潜力。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贷款按财金〔2025〕8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户贷款上限100万元,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1年。
在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将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具体支持行业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和消费形势动态调整。
在原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分行、工行十堰分行、农行十堰分行、建行十堰分行、农发行十堰市分行、交通银行十堰分行、邮储银行十堰市分行、兴业银行十堰分行、招商银行十堰分行、中信银行十堰分行基础上,将金融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纳入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
记者:企业更新设备可获得哪些财政贴息支持?
答: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且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可视情延长实施期限。
政策在支持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具等领域设备更新基础上,增加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支持。
记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适用于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全部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
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医疗装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民用大飞机、服务器、移动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农机装备等相关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和软件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农、林、牧、渔、农副产品加工业领域,以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领域。
对2026年1月1日起经办银行发放的、符合投向领域和标准要求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以及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中央财政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后续可视情延长。
十堰市经办银行包括农发行十堰市分行、工行十堰分行、农行十堰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分行、建行十堰分行、交通银行十堰分行、邮储银行十堰市分行、兴业银行十堰分行、招商银行十堰分行、中信银行十堰分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记者: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有哪些亮点?
答:政策旨在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引导银行加大对民间投资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项目融资难题,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中,专项担保计划额度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可享受本专项担保计划支持,具体包括用于支持购买设备及原材料、技术改造、中小企业数智化改造(含购买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改扩建厂房、店面装修、经营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用于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绿色、数字、零售等消费领域场景拓展和升级改造的中长期贷款。中小微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包括: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本计划内,银行承担贷款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20%。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贷款风险责任比例不高于80%,融担基金适当提高对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的风险分担比例,减少直保机构的风险分担责任和代偿压力。设置差异化分险机制,融担基金分险比例分为三档:对期限超过1年但不超过3年的贷款分险比例不超过30%,对期限超过3年但不超过5年的贷款分险比例不超过35%,对期限超过5年的贷款分险比例不超过40%。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财政支持融担基金降低再担保费并给予降费补贴,融担基金再担保费减半收取,推动层层传导至直保机构,切实降低民营企业实际承担的担保费,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
对于本计划内的贷款,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对于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属于重点领域的优质民营企业投资项目,鼓励合作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担保额度上限内加大支持力度。
记者:我市在推动政策落实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政策出台后,市财政局一方面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和实施要求。另一方面强化部门联动,与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分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动政策落地。
在政策宣传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和市民宣传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在优化服务方面,指导经办银行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让企业和市民少跑腿、快办事。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密切跟踪政策实施进展,定期汇总分析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记者:企业申请贴息贷款需注意什么?
答:提醒企业在申请时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注意政策期限。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应在政策期限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把握好政策窗口期。
第二要确保贷款用途真实合规。贴息贷款必须用于真实、合规的生产经营用途。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将被收回贴息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是材料要真实完整。申请贷款和贴息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不仅享受不到政策优惠,还可能影响企业信用。
第四要理性融资。企业应理性评估自身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规模,避免过度负债。融资担保贷款并非无风险,要量力而行。
第五要保持良好信用。对逾期、不良的贷款,不仅难以享受政策,还可能影响企业信用记录,得不偿失。(记者 黄勤 李强 祝梦)